又到了可以放烟花的年底,安全问题我们来把关!
今天是腊八节了,
小孩小孩你别馋,
过了腊八就是年!
临近年底,
年味是越来越浓啦,
曾经小编还是个小朋友时,
每年这个时候就开始准备烟花爆竹啦!
不过这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
可是咱们家长最惦记的。
放心吧,
警察蜀黍们早已经开始严查啦!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极易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1月4日上午,治安大队危爆中队民警相继对青山桥化工厂、青山桥花园鞭炮厂等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当场整改隐患2处。
烟花爆竹安全小常识
产品外包装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
产品标志(内包装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或批号),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
1、 没有领取许可证经营、异地经营、设摊经营烟花爆竹的;
2、未经许可储存尤其在民宅、居民居住区内大量存放烟花爆竹的;
3、 烟花爆竹标签不全、质量低劣、零售网点销售A级烟花爆竹的;
4、在禁放区、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
5、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行为。
家庭储存尽可能短时间储存,并注意一是不许靠近火源;二是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三是不能被雨淋。
一是生产非法烟花爆竹的企业和地下作坊,在缺乏严格生产管理和监督的情况下,生产的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二是消费者在非法劣质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有质量问题的非法劣质烟花爆竹后,一旦在燃放时受到伤害,因查证困难很难向不法商贩索赔。
因此,为确保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请市民到指定的、设有统一标识的销售点购买,切勿一时贪图便宜向不法商贩购买非法烟花爆竹而受害终身。
一是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
二是不要购买、燃放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三是不要一次购买烟花爆竹数量过大,乘火车、船与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烟花爆竹。
四是不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烟花爆竹。
临近年底,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同时我们也会把好关,
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让我们一起开开心心过大年!
素材:指挥中心黄江林
编辑:彭小小
编审:黄金飞
审核:刘海波 周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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